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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3校外学习中心评估抽查的通知

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3-06-10
  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对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办学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校继教字[2013] 16号)要求,学校定于2013年6月14日—17日组织专家组赴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抽查范围、内容及方法

  (一)抽查对象

  我校在教育部备案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抽查对象以吉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抽签方式确定,学校于 6月12日将具体名单通知相关办学单位。

  (二)抽查内容

  依据《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实施过程管理办法》及《关于对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办学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校继教字[2013]16号)要求进行抽查。

  (三)抽查方法

  1. 听取校外学习中心(点)负责人自检汇报;

  2. 实地察看校外学习中心(点)办学场所、设备设施;

  3. 查阅招生、教学、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及文档资料;

  4. 管理人员网院管理系统、统考平台的功能模块操作测试;

  5. 召开教辅、管理、技术人员座谈会(10人左右,其中教辅人员不少于一半);

  6. 考场巡视检查;

  7. 召开学生座谈会(15人左右,涵盖不同年级、专业);

  8. 专家组分析、评议,形成抽检意见,并在现场向受检校外学习中心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9. 专家组在抽查结束后向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提交抽查情况报告。

  二、 具体要求

  (一)每个校外学习中心抽检时间为1.5天(15日半天,16日全天)。

  (二)请各校外学习中心按通知要求,依据《吉林大学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指标试行方案》中的指标内容及评估方法,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好有关佐证资料、联系好参加座谈会的师生等。

  (三)专家组全体人员于6月12日上午9时到吉林大学网院集中开会,明确抽查任务要求。

  (四)专家组赴受检校外学习中心时间安排由各专家组秘书负责联系。

  (五)专家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学校的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共同遵守评估工作纪律,确保抽查工作的公正廉洁。

  (六)各受检校外学习中心不得为专家组安排其它考察活动。

  联 系 人:李 慧

  联系电话:0431-85095027

  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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