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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秋)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工作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网院2013-06-10
  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工作计划,本学期网络教育毕业与学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

  1.各教务员对本学习中心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初审,于6月20日前将本学期预计毕业名单(附件1格式按层次、年级、专业、学号顺序排序)和预计获得学位名单(附件2格式)的电子版以及教务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的纸板报学籍办。学院毕业资格终审和学位资格终审对象分别为学习中心上报的预计毕业名单和预计获得学位名单。

  2.资格审查对象:①高升本2005秋~2008秋季入学学生;②专升本2008秋~2011春季入学学生;③专科2008秋~2011春季入学学生;④超过学习期限正在延期的学生。其中第③、④点学生不可以申请学位,不属于学位资格审查对象。

  3.学院平台成绩管理模块新增查询同一学习中心、层次、年级、专业学生成绩功能,可很好地协助学习中心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初审工作。

  二、申请延迟毕业

  1.7月份可达到毕业条件但不能达到学位条件,并且本学期结束时尚未达到最长学习期限的本科层次的学生,可提出延迟毕业申请(仅本次有效),否则学院将直接为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办理毕业证。

  2.申请流程:①学生6月前向学习中心书面提出延迟毕业申请(见附件3);②教务员5月20日~6月30日在学院平台“申请延迟毕业”模块为学生提交该申请;③学习中心领取毕业证时向学籍办提交由教务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的延迟毕业名单。

  3.平台提交的延迟毕业申请于6月30日生效,5月20日~6月30日平台延迟毕业申请开通期间,学习中心可在平台操作撤消延迟毕业申请。6月30日延迟毕业申请生效后,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撤消延迟毕业申请。

  三、名单公示及证书办理

  1.毕业资格终审和学位资格终审以平台发布的成绩作为审查依据,终审得出的毕业名单和学位名单(分别小于或等于预计毕业名单和学位名单)预计7旬上旬在学院网站、学院平台进行公示(具体时间请关注网上通知)。

  2.教育部规定专科资格待查学生(入学资格审查不通过),没有学籍,不视为在校生,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不能办理毕业证。

  3.根据国家有关即时电子注册文件精神,未参加毕业图像采集的学生,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不能办理毕业证。已经参加毕业图像采集但仍未进行图像校对的同学务必于6月10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校对(校对流程详见附件4)。

  4.毕业证及毕业档案预计7月中旬发放,本次及今后将严格配套发放。因未按时上交毕业照片(毕业证、学籍卡各一张,学位申请表两张)、毕业生登记表影响毕业证及毕业档案正常发放的学生名单将从公示的毕业名单中撤消,待交齐资料后学生跟随下一届毕业。

  5.学生毕业及学位信息默认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数据为准(学生入学后3个月即可登录学信网核对个人学籍信息)。

  6.根据校学位办要求及《华南理工大学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细则》,2006春级(含2006春)以后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因未按时上交学位审批表影响学生获得学位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或学习中心承担。

  7.学位证由校学位办负责办理,预计10月发放(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毕业照片、毕业生登记表须按照预计毕业名单顺序排序,与预计毕业名单一起上交学籍办。教务员请在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预计毕业名单中的序号。

  2.《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须按照预计获得学位名单顺序排序,与预计获得学位名单一起上交学籍办。为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教务员上交审批表前按填表须知逐一检查学位审批表填写情况。学位审批表填写须知:① 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修改表格的内容和大小;②封面请填好电子版再打印,不可手写;③“学位申请书”部分,要求字数最少300字,“申请人签名”和“日期”要求手签,不可打印;④“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填好电子版再打印,不要手填,入学时间填写*年*月(不要填写*年春或秋),毕业时间填写“2013年7月”;⑤ “在读期间政治思想表现”由学习中心教务员手写评语,手签字和日期,盖学习中心公章。

  3.学籍卡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档案之一,预计毕业学生必须于5月前完成平台学籍卡填写。教务员请逐一检查学籍卡填写情况,并在预计毕业名单中标注。

  毕业与学位工作是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学习中心应切实重视此项工作,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每一个细节,确保毕业与学位工作零差错。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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