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单位

网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规定

福建师范大学网院2013-06-09
  为加强我校现代远程教育校风、学风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员的创新精神,发挥优秀学员及学生干部的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范围

  评选工作以校外学习中心为单位,评选对象为校外学习中心所属在籍学员,以当年学习、工作、表现为主。

  二、评选类别和比例

  (一) 评选类别:

  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

  (二)推荐比例:

  优秀学员:在籍学员数的3%以内;

  优秀学生干部:在籍学员数的1%以内;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各学习环节;在单位工作积极努力,爱岗敬业,受到单位的肯定;

  3.学习目的明确,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年内各科课程平均成绩良好;

  4.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和执行学员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优秀学员”之1、2、4项;

  2.学年内各科课程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承担班级的各项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配合教师和校外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处处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荐工作由各校外学习中心具体负责,各中心组成评优推荐小组。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和任职单位的意见,严格坚持标准,并进行民主评议;

  (二)各校外学习中心将推荐登记表报送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由学院有关部门审核,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三)优秀学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业成绩应计算至本学年第二学期。

  (四)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按标准、条件推荐人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

  五、奖励办法

  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由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将表彰决定记入毕业生档案。

  六、评选时间

  (一)每年10月份开始评选,推荐名单报送时间截至当年11月15日,逾期报送的校外学习中心,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优工作。

  (二)推荐名单报送后一周内将在网络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

  七、其他

  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本年度不能参与评优:

  1.受过学校、单位纪律处分;

  2.年度内有一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

  3.在学期间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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